县群体性事件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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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群体性事件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自我市建市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县群体性事件屡有发生,且在人数、手段、方式等要素上有逐渐极端化的倾向,给我县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带来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1996年未发生群体性事件,1997年1起,1998年1起,1999年2起,20__年1起,20__年1起,20__年1起,20__年2起,20__年3起,20__年1-2月份已经发生2起。其中规模较大,影响较深的如20__年丁家沟事件,20__年初因泗中新校区建设引发的众兴镇前进事件等。
纵观历次群体性事件的发展态势,可以直观地看出其发展趋势,形成要素及其规律特点。从时间上看,群体性事件的发展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转型的不断加快而呈上升趋势;从每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来看,在表面上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如果深究下去则是长期矛盾聚集的结果;从群体性事件爆发的情况看,其特点也很明显>文秘站:www.musf123.com<:一是人数较多;二是有组织、有预谋;三是有明确的要求和目标;四是情绪比较激动,手段也较为极端;五是处理难度大;六是故意扩大影响,给政府施加的压力。
分析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经济快速发展中,有些问题没有及时得到处理。由于近几年农村征地、城镇拆迁、企事业改革、区域调整、规划建设等面广量大,力度增强,有的时间跨度比较长,有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政策不够完善、不够配套,缺乏统一性、连续性的问题;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存在工作不能及时做到位的问题等。

2、社会综合管理能力还不够。企事业单位转改制或破产倒闭以前,这些单位基本上都有“主管部门”,群众反映信访问题,可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企事业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面协调、处理和解决。企事业单位转改制或破产倒闭后,主管部门消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信访部门遇到这些问题时,常常是无口可归或有口难归。

3、少数单位和部门对处理信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单位和部门对群体集体访、越级访还缺乏敏感性和责任心,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宣传政策不耐心,思想工作不得法,掌握时机不恰当,工作作风不扎实。发现信访问题尤其是集体访、越级访不能认真及时对照相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处理或解释疏导。

4、少数群众认识上存在偏差。有的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增强,但又法制观念淡薄;有的对一些政策规定理解有偏差,片面强调个人利益;有的思想观念一直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依赖思想比较严重;有的提出过高要求,不达目的就反复上访。

5、规范上访行为的手段缺失。现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对于有些非正常上访行为约束力度有限,尽管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规范上访人员的行为,但效果不明显。

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及对策。

(一)理顺经济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可以说,筛除收入分配中不合理的因素,调节居民收入差距是经济稳定增长的关键。而在收人分配中如何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最佳衔接点,是调整收入分配的关键。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原则同先富带后富原则是彼此呼应的,具有政策上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收入分配差距的过分扩大,我们在继续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不能不注重公平、公正。公平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政策目标,应从改革初期的次要地位上升到新的地位,即现阶段公平至少应该等同,甚至优先于效率。如果效率的获得是建立在不公平的基础上,则其有效性非常值得怀疑,如同植物如果植根于腐败的土壤,即便开花,也是恶之花;即便结果,也是恶果。社会不公经常会挫伤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严重时导致社会动荡和经济停滞。
但这里所说的公平,是竞争机会的公平,而不是简单的竞争结果的公平。前者的公平能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良性竞争推动社会进步。而后者的公平,只能重新落入平均主义的第臼,滋生懒汉,打击先进。历史已经证明,大锅饭的弊端不一而足。
(二)转变观念,从积极的角度看待群体性事件。在对事态保持控制力的情况下,允许一定范围和程度的冲突,允许适度宣泄,放宽相关的制度性规定,因势利导,既可以提供一个教为宽松的社会环境,又可以大大减轻政府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大面积摩擦,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平衡。虽然,对一个有组织的社会而言,把冲突视为对社会的威胁是很自然的,但美国当代社会学家刘易斯·科塞指出,冲突有时可以促进社会团结。冲突的表达就像锅炉的安全问题一样,可以避免压力达到无法控制的局面。
同时,要以开放的心态,对待社会舆论和媒体传播。言论自由是社会开放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监督体系中强有力的因素,有利于社会健康运行。否则,越是信息封闭封锁的地方,越盛产谣言,越容易有不明真相者被蛊惑、被煽动。放松对新闻舆论的控制和戒备,允许对群体性事件的事实进行客观报道和适当评论,这不仅满足了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知情权,也有利于事件得到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处理,将事件的诱发原因公之于众,可以使民众将视线从事件本身转移到事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有利于从根源上解决群体性事件,即达到社会综合治理的效果。如果仅靠公安机关一家,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瓣”,根本原因不解决,由它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必将反复发生。而且,新闻单位的及时介入和记者的跟踪采访,可以帮助公安机关在事后处理时再现当时的现场情况,又因其第三方的立场,容易取信于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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