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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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按照市委政法委的具体要求,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6月至10月底,在全市两级法院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广大法院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认真整改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现实问题,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目的意义
  1、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标志着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中央政法委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执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
  2、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的: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次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法院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贯彻始终;把联系实际,改进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贯彻始终;把思想教育与专项整改、制度建设贯彻始终。通过学习教育达到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达到预期效果,要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学习文件、提高认识。二是清查思想、正本清源。三是重点培训、深入研讨。四是考试抽查、确保效果。
  三、方法步骤: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从6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动员学习(时间2周6月5日至6月16日)
  主要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真正把每位法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增强搞好集中教育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学习内容:
  1、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及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
  2、省委领导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讲话及省法院领导讲话。
  3、市委领导的重要讲话及市委政法委领导的讲话。
  4、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
  5、**院长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学习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与干警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要求学习要有记录,要有体会,学有收获,切实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四落实。
  第二阶段:
  专题培训(时间8周6月17日至8月10日)
  主要任务: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全面准确地把握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主要内容:
  1、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的专题讲座;
  2、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的专题讲座;
  3、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的专题讲座;
  4、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的专题讲座;
  5、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的专题讲座;
  6、请本系统英模人物作事迹报告
  7、邀请市委领导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报告;
  8、中院领导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报告。
  方法与要求:一是采取集中专题培训与自学相结合;二是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三是全员培训与轮训相结合。按照内容每周安排一个专题,要求全体干警参加培训。
  通过五个专题的培训和三场报告的学习,使广大干警一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二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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